案骸镇上的我的脚边,在虚空中出现了一只只有十多厘米高,通体绿油油的婴胎,我毫不犹豫的一脚踩了下去。
登山鞋坚硬的鞋底立刻践踏在了婴胎的脑袋上,还没等它反应过来,它的脑袋就在重压下爆裂开,满是腥臭的汁液流了一地。
我的身前有一只狗,那只狗被洗干净了,真是昨天险些撞上我们的车的流浪狗。它已经快要咽气了,躺在地上,可怜兮兮的睁大双眼。
它肚子中的照片令它不停的排泄,不过是一天多的时间,流浪狗已经只剩下皮包骨头。它再次拉出了照片,照片中有一个影子,影子里我看到了时女士已经半个身体进入了棺材铺中。
顿时,一种危险的感觉油然而生。我立刻让时悦颖打电话给她的姐姐,幸好如此,否则她的姐姐现在已经遭遇不测了。
在时女士最危急的时刻,我用刀杀掉了奄奄一息的流浪狗。照片失去了活着的寄主,果然如我所料,回到了最后一次消失的地方,也便是别墅的后花园中。
诡异照片和婴胎产生了化学反应,照片把狰狞可怖的胎儿传送进了地下洞穴。而被逮个正着的我一脚踩烂了脑袋。
之后我和时悦颖搜寻了整个诡异的洞穴,好不容易才在一口棺材中找到妞妞。这个高智商的小萝莉居然一眼就认出我来,吓坏了的她将我紧紧抱住。
身为小姑的时悦颖不停的抹着眼泪欣喜若狂。可是我俩仍旧没有找到令酒罐中的胎儿以及一百多年前安德森乔伊拍下的照片变异的东西。或许安德森是真的将其带回了荷兰,然后也因为这件东西,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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