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首先,甲衣为军用管制物资,尤其是铁甲,除特定军户外,甲严禁私藏,历朝以来莫不是藏甲的数量作为造反论处的依据。而且府军、团练、守捉兵寻常上番也是备兵不备甲。但相对普通兵器流通的管制就宽松的多了。鲜于家事件中,就是因为抄出了来历不明的甲衣,倒省了我刻意栽赃的手脚。
其次、在兵器中,禁止拥有枪矛稍槊等长兵器,而不限制刀剑斧锤等短兵器,长兵器只有在大规模作战中才有用处,平日生产生活并不实用,反而是刀剑斧锤短兵器更有使用价值。因此普通人家拥有长兵器,多是以图谋不轨论处的。
再则,严禁民间私藏弩箭,但不限制打猎防身用的弓箭,因为弩箭属于精密的军工产品,使用简单而威力巨大,不似弓箭制作简单,易于流散,但对身体臂力上有较高的要求。
最后就是限制可以用做攻坚的重兵器,不限制防身用的轻兵器。
而且,虽然,天下不乏做仗剑游侠行的少年和江湖豪杰,但也不十行游无禁的,在一些望要之地,都有严格的管制区,比如是针对内城、牙城之类官署衙司集中的区域,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身份,带着兵器在这些的区域晃悠,那是绝对抓你没商量的。自从老皇帝移驾成都,成都内城,也成了禁区。
当然,如果太平时期,在一些名城大邑以外,对待持兵的要求会宽松一些,理论上只要你不在人家官署衙门的紧要前闲逛,或者不当街把兵器亮出来砍人,或是哪怕是经过城门的拿在手上用块纸布一包,就少有人找你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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