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女魔头们如果穿到了宋代,挽起袖子准备好好宅斗一番前,得先学一学宋代社会的主流思想和法律,不然,也许一个不小心,就要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这里,咱们就拣最最要紧的说一说。
首先!孝字大过天!
穿越文里,经常看到媳妇和婆婆斗法,把婆婆气的死去活来,婆婆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真有这样的事么?遗憾的告诉诸位,那是不可能的。
在过去,孝字大过天,宋刑统中的十恶大罪,有三条和孝有关。
一是第四条的恶逆,就是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姐、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妻杀夫等;
二是第七条不孝,指咒骂、控告祖父母、父母,以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供养父母不够周全,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不穿孝服,若诈称祖父母、父母死;
三是第八条不睦,指殴打、控告丈夫和大功以上的尊长以及小功尊属;
另外,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也属十恶之一,列第十条,叫内乱。
十恶里面光孝占了四条,光从这里,您就能看出律法对孝道的极端重视了吧。
咱们再说说一家之长的权威到底有多大。
律法里,对尊长的冒犯有三种罪名:违反教令,就是不听话;不孝,这个就广了,怎么说都行;私用财,就是藏私房钱和不经祖父母、父母许可动用家里的财物。
违反教令这条有个前提,就是要父母控告了,官府才会出面处理处罚,但特殊情况下官府也会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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