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笑道:“当然不同啊!火鸡是美洲特产,在欧洲人到美洲之前,已经被印地安人驯化。火鸡的名字在英文中叫“土耳其”。因为欧洲人觉得它的样子像土耳其的服装:身黑头红。欧洲人很喜欢吃烤鹅。在移民到美洲之后,还没有养好鹅就有了吃鹅的要求,于是就吃火鸡,竟然发现火鸡比鹅好吃。而且北美洲有很多火鸡。于是烤火鸡成了美国人的大菜,重要节日中必不可少。”
“啊。这样啊!”大家惊讶道。
“这种风俗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据说在一六二零年的圣诞节,大批来自英国的移民抵达美洲大陆的朴里茅斯山。当时,那儿物产贫乏,只有遍布山野的火鸡,于是他们便捉火鸡,作为过节的主菜。因此圣诞大餐里,除了火腿、甘薯、蔬菜、葡萄干布丁、水果饼、鸡尾酒之外,当然少不了火鸡这位‘仁兄’了!”墨菲又说道。
幽情百合才不管这些火鸡的来头呢,她只关心这个火鸡到底好不好做的问题,“菲儿姐,这个火鸡好做吗?”
“不算难!”墨菲之前去国外溜达的时候曾经专门学过火鸡怎么做,现在说起来自然也是头头是道,“火鸡的最传统做法非常简单,只需要用盐和花椒末将火鸡里外充分涂抹,然后在烘炉中烘烤3小时左右即可。”
“额?这么简单啊?”小家伙们一片惊讶。
瓶子更是嚷嚷道:“这么说来,岂不是我也可以试试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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