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上的人分成了两批,一批收拾收拾行囊,带上最重要的家什往马邑城中撤退,另一批翻身上马,跟在巡逻的将士后面,准备去干死那些匈奴人。
汉代尚武之风浓重,尤其在边关地区,人人皆兵。
“匈奴贼子,竟然闯我军市!”
“走,抄家伙,干死他们!”
“我乃陆家寨陆磷,可有义士同我一起击贼?”
“一起一起!”
年轻的男人们自然不用说,就算是健壮妇人妙龄少女也统统上马,他们的武器还是比较统一的,一近程一远程,腰上插着青铜剑,再不济再不济,都背上背弓箭,手中持弩。
江观潮也不含糊,直接把背弓得高高,已经摆出备战姿势的橘猪按在马鞍前的凹陷处,然后找了根牛皮绳,把他五花大绑固定在马上,精贵的橘猪也不挣扎,任凭他固定。
要被马甩下来,凭他的小短腿,可跟不上江观潮。
“好了!”江观潮翻身上马,拽紧缰绳,猛地一夹马腹,矮马同离弦的箭一般,蹿了出去。
……
江观潮是个现代人,在现代社会,匈奴人早就绝种不知道多少年了,对他来说,马上的游牧民族就是书上的词汇,你让他痛恨匈奴人,是绝对不可能的。
但等他真正在汉代转一圈,却发现想要不恨匈奴人,真是太难太难,他们像是趋势奴隶一样地奴役汉人,像是屠宰猪羊一样得虐杀我们的同胞。
要是能接受这些,并且对匈奴人保持友好,那江观潮就是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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