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一个多月,我陈煜又回来啦!”
在梦魇森林里飞驰,陈煜心潮澎湃。
当了一个多月的“野人”,陈煜非常渴望人烟。
人,终究是群居动物。
不过有件事挺尴尬的。
他的衣服早就被瀑布给拍烂了。
出来之前,他倒是准备了几套。
但是几次意外后,在萧狼的追杀过程中,陈煜先背着包袱嫌累赘,中途给扔掉了。
那些衣服,都是特质的纳米防护服。
非常的耐磨。
舒适度也不差。
一套起码可以穿个一年半载。
可惜啊可惜,梦魇森林的荆条太多。
逃亡过程中,他哪里顾及那么多,哪里林木茂密就往哪里钻,一来二去,纳米防护服就磨损严重。
又在岩壁上一顿摩擦,再加上瀑布的巨力冲刷,早就变成了布条,不翼而飞。
陈煜身上用来遮羞的,是当初连杀剑齿虎的虎皮。
结实又舒服。
各方面都比防护服好多了。
可是有一点不怎么好。
那就是太招摇了。
穿着这么一身虎皮衣服出去,还不得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啊。
十几天前,龙墟火山那事儿不知道降温没有,他这么不加掩饰地走出去,大概率会被人认出来,然后引起全面轰动……
这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所以,他得找到一套像样的衣服穿。
“这应该很容易吧?”
每天都有人死在梦魇森林,随便捡套衣服,应该不难吧?他要求不多,破点没关系,丑点没关系,能穿就行……
内域肯定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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