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有乱世的玩法,盛世有盛世的规矩。
倘若穿越到乱世,面对着必死的结局,最好的选择就是直接掀了桌子,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剩下什么权谋宫斗之类的玩意儿,那就是催命的。
至于像杨少峰这种穿越到盛世的,仗着身份背景够强够硬所以嚣张跋扈一些是没问题的,在大明之外地的方肆意妄为也是没问题的,反正大明律从来就不会保护大明之外的蛮夷。
但是像修改大明律,尤其是涉及到路引和专利注册管理之类的事情,那就必须得一步步的来。
比如专利的侵犯应该适用哪一条法律?
盗抢的罪名在大明律里面并不算轻,严重的已经够得上流放甚至于死刑,可是侵犯专利这种事儿基本上都是商业行为,离盗抢的罪名还差得很远。
如果再往深了想一想,万一有些人感觉自己头铁,侵犯了某些不能碰触的东西呢?
就像八大蝗商一样,向建奴走私物资的罪名可以判成走私,也能判成谋反、谋叛,像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判?判决是否公平?有没有人为放水的可能性存在?怎么杜绝这种可能?
修改大明律不是像玩电脑游戏一样可以随时存档重来,一个不慎,就可能造成无法承受的后果。
所以,哪怕是强横如朱老四这样儿的,也一样要拉着六部堂官、三司首脑等一众大佬们共同商议,而且议了一回又一回,从永乐十三年开始折腾,直到永乐二十年都要过完了才算是刚刚出现一丝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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