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桃想要手刃仇人的想法,注定要落空——
朱高燧坐在刑台的主位椅子上,左边是郑和,王桃没有坐位,只能站在郑和的身后,江鑫龙坐在郑和的左手边,而堂堂的占城国主占巴的赖却只能坐在朱高燧的右手客位上面。
至于占城大大小小的官员,则是连个凳子都没有,只能老老实实的站在刑台的两侧。
拿出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占巴的赖讪笑着对朱高燧道:“殿下?”
朱高燧抬头瞧了瞧天色,便扭头对郑和道:“宣判吧。”
郑和点了点头,拿起一页文书,朗声道:“永乐二十二年春二月初十,兹有占城新州县之官员残害大明百姓一案,依《大明律·户律》、《大明律·刑律》、《大明律·涉外特别法案》之规定,现判决如下:
新州知县古某,斩!族诛!
新州县丞陈某,斩!
涉案之衙役陈某等计一十三人,斩!
奉大明皇太孙殿下令,凡涉案者共计一十五人,悬首新州港,以为后来者戒!另晓谕天下诸藩:凡残害大明百姓者,即穷尽八荒**,亦必诛之!”
充当通译的江鑫龙翻译如下:“……这些人都要砍了脑袋挂在旗杆子!另外告诉你们,无论是谁,只要敢伤害大明百姓,无论你们跑到哪儿去,都会把你们抓回来挂旗杆子上!”
等到江鑫龙翻译完了,郑和伸手从临时准备的签筒里抽出一支令签投掷于地,喝道:“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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