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节 太子
蒋仕学一案,确实暴露出了内阁政府中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官员的监管不够严格,外派官员的权力过大,结果直接导致了官员**。其实,这与南昌案,以及由柴氏家族一事所牵扯出来的官员案件是一样的,都是因为政府本身存在着的一些问题,才给了官员以公谋私的机会!
当然,这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成立了一个以于谦为首,由众多内阁政府官员,以及司法机构的官员组成的改革委员会,专门针对帝国内阁政府,司法机构所存在的漏洞进行全面的考察,然后调整政府制度,并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加强政府与司法机构的组织力度,从而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这是一件相当烦琐,相当细致的工作。如果换在以往,朱祁钰肯定会置身事外,让于谦全权处理。不过,这次帝国皇帝却很是例外,在授权于谦组织政府改革,薛希濂负责司法机构改革的同时,他要求两人都将相关的报告提交上来,由他亲自审核,最后才做出改革决定。显然,皇帝的决定是受到欢迎的,特别是于谦的欢迎!
到景泰十三年的时候,于谦已经六十多岁了。这已经算是高龄了,如果换在以往,恐怕于谦也早就离开了政府。当然,按照帝国当时的情况,新政已经逐渐落实,而且帝国国内的发展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新的内阁政府也逐渐成熟,各方面的事情都已经从建立走向了完善。对这个劳苦功高的帝国内阁总理来说,他完全可以退休了,将帝国的重任交托给下一代人。而让于谦坚持下来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在政治方面的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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