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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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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么做的目的并不是和王大海的兄弟感情有多好,不想把手里的股份给外人,相反的,他和王大海的关系并不好。

他手里有股份,但是那么一点和王大海手中的相比,简直就是蚂蚁和大象的区别。

且他的手里虽然有股份,但是在公司能分到的钱也不多,他常见着王大海住着大房子,生活奢侈,身边还常有各类美女相伴,而他在家需要忍受家里那只母老虎的嫌弃,嫌弃他没本事,比不上王大海,嫌弃他不懂得从王大海搞好处,在外,他的亲哥,王大海也总是看不起他,公司的事情宁愿让外人去办,也不让他插手,给他点东西从来就像施舍一样。

他心里的不满已经积压了太久,他很乐意把手里的股份卖出去,让王大海的的公司变成别人的。

不过想要他手里的股份,前提是得给他足够的钱,足够他挥霍,炫耀,能让他扬眉吐气的钱,他手里有了钱,还有谁敢再看不起他。

成辛把王大海弟弟的要求说给了慕斯年,慕斯年神色一凛,但很快恢复了,淡淡的跟成辛说,“知道了。”

说完之后,慕斯年就把椅子转过去,面对窗户,成辛悄悄退了出去。

慕斯年点燃一根香烟,拿在手中任其燃烧。

贪得无厌,不懂的见好就收的人最后是会一无所有的。

慕斯年坐了没一会,就离开了慕氏。

苏鸿远在家里焦灼不安的来回走动,就在刚才他接到了银行的电话,他的贷款已经到期,如果还不还款的话,银行会将他当初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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