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克鑫,优路比安大陆最繁华的大都市之一, 有着十年如一日的灯红酒绿, 百年底蕴积累的纸醉金迷。
时日入夏,天气炎热。体恤牛仔普遍,短裙吊带寻常。摩登时代的男男女女俱是衣着清凉, 他们迈开长腿、步履匆匆。
可当碰见一位头裹靛蓝巾帕, 身穿灰色衣袍, 外罩格子外衫的男人时, 终是缓了速度。不仅纷纷绕行,还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
无法,任是谁在大夏天看到个裹成球的男人,难免惊讶式神。
紧接着, 他们发现——
这个男人大热天穿这么厚就算了,脚上竟然还蹬着一双防滑靴?!
别是个神经病吧?
与大都市格格不入的金·富力士:……
他烦躁地挠头,由着凌乱的发从头巾中钻出来,衬得他那张胡子拉渣的帅脸愈发沧桑。
常年混迹荒山野林、孤岛遗迹,金早习惯把自己活成野人。
陡然进入正儿八经的常人世界,真是难以融入啊。
算了, 总之……办完事就走吧。
金根据猎人协会“友情提供”的资料卡, 循着余星弥的简历所述, 找到了她就读的雅伯尔大学。
作为一名资深猎人, 金·富力士也算大名鼎鼎。
什么发掘传说中失落的文明,制作第一款全息游戏,保护濒危的珍惜魔兽, 探索谜团重重的黑暗大陆……
从业十多年,几乎每一件大事都或多或少与“金·富力士”这个名字挂钩。
故而,在他出示猎人证并报上大名后,立刻被当作上宾迎入大学,受到了理事长的热情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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