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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叫樊德龙,三十八岁,就出生在大兴安岭。小时候就不是个东西,十几岁开始偷鸡摸狗,逞凶斗狠,这个世上只要能干的事,他就没有没干过的。挖绝户坟,踹寡妇门。扶老太太过马路也干过,只不过他是看上老太太的钱兜了。后来高中没有考上,家里东拼西凑弄了个自费名额。可没想到,这个家伙刚刚开学没两天,就因为同学不小心踩了他的脚,然后就把人家的腿打断了,后果可想而知,直接被学校开除。
这一下他那老实巴交,只知道在土里刨食的老子挺不住了,气得一口血喷了出来,没过两个月就双腿一蹬去见了阎王。而这个家伙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整天在外面混。他母亲是整天抹眼泪,可想管也管不住他。后来他舅舅心疼自己妹妹,就出了主意,让樊德龙去当兵。女人哪有什么主意,听了自己哥哥的话也就同意了。她也听说过,部队是个大熔炉,无论什么样的人进去,都能被训得服服帖帖。
樊德龙根本就不想去,当兵哪有在家里自由。可那个时候他才十**岁,心智还没有成熟,就算在不是个东西,面对疾言厉色的长辈也有点害怕,最后屈服当了兵。大家都以为这个东西进了部队,肯定能学好,这也不怪他们会这么想,哪个长辈都想望子成龙。可希望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这个家伙刚开始的时候很老实,后来就故态复萌,在部队里骗吃骗喝,借钱不还,要是谁管他要钱,轻着一顿谩骂,重着大打出手。但由于他也算是个人才,无论是体能和射击,还是其他训练科目在军区也是顶尖,对这样的人才上面很照顾。另外他也很会来事,平时除了须拍马之外,他弄的那些钱大部分都用在贿赂上级。所以无论他怎么闹,上面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在不像话了被关两天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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