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成在两年前是我的男朋友,虽然分手之前,我的几个比我小的朋友“小姐夫”“小姐夫”地叫他,但我和他之间真的没发展到那种程度。
倒不完全是因为我的思想中有那么一点儿传统,主要是,他,缺少我想要的感觉!
而且,我和他是通过别人认识的,虽不完全是“介绍”形式,但多少缺少点儿浪漫色彩。
这别人,就是萍儿和大民。
那时候,萍儿刚刚失恋。
这是萍儿第几次失恋,我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这一次和以往不同。这一次萍儿付出了全部,用她的话说,从此后她再也不是女孩子了,因此伤害也就格外地深切。
失恋后,萍儿关闭了自己的咖啡厅,跑到一家酒吧去。萍儿很适合这带点儿暧昧的幽幽幻幻的场合,一举手一投足都是有些风尘味的风情。
她很快引起了那些娱乐场所的常客们注目,有事业有成的中年人,也有被父母娇宠的纨绔子弟,和正在创业的青年才俊,还有街上的大小混混。
大民总的来说应该属于最后一种,而且绝不是那种轰轰烈烈一呼百应形成些气候和声势的角色,也绝不在刀口上打滚。
他只是在歌台舞榭进进出出,混几个对自己有益的不管他是哪一条道上的朋友,混吃混喝,还混女人和女人的钱。
但大民身上并没有和他差不多的那些人的“痞“味儿,反倒挺文质彬彬的,就是说起脏话来也不显粗俗,声音不大,还慢条斯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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