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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卷 第七十八章 有一种艺术,叫残忍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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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总觉得自己有一种宿命感,越是强者,越会觉得命劲有力,他曾经迷茫过,到底自己这双手沾满的血,是好,还是坏?

当他再次站在这生死搏斗的现场,同时面对六把钢枪的时候,热血却不由自主的沸腾,最后爆发成勃然喷发的火山,而敌人飞溅的鲜血则是火山口流下的岩浆。

这是属于他的狂野,不羁的青春在炮火连天的情况下度过,那种身为佣兵王者的骄傲促使他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面前的对手,他喜欢国画,用最朴素的黑白两色,却能画出深远的意境,所以他喜欢生与死的对抗,仅仅这生与死之间的故事,就能够演绎人间无数的悲欢,而他拿枪的时候,就是主宰。

六把枪在手中掉落,被他一一接在了手里,握在手里的时候,枪就是他的了。

解下皮划艇,用桨片划向来时的邮轮,正如他在基地训练时,岛外隔着一道不宽的水域,那边是炮火连天的种族仇杀战场,每天都有尸体散落在荒野,被非洲的野狗做为食物。

他的任务是每天去那里杀十个任务目标,而枪膛里只有一发子弹,于是,每一次完成任务都变得无比艰难,所以能够划着独木船回基地所在的小岛时,他都会唱一首无名的歌,那是在部落里时黑人长老教的,他至今不明白这种语言的意思,因为那个种族已经被灭绝了,但他在香港外的公海海面唱起这首歌的时候,那种奔放的狂野之美已经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甚至海涛都随着他的声音在拍打船舷。伊眉紧紧的抓着栏杆,金易开枪的时间不超过三秒,她却好像经过了三十年,紧紧闭着双眼,不敢接受即将面对的现实。直到金易地歌声响起才睁开了眼,陷入了狂喜当中。却能静静的听着他地歌声,他的声音低沉,具有磁性,但从未听过他唱歌过,因为金易经常说自己五音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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