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伦侯爵统治的清流城距离罗德的领地并不远。
罗德从小镇出发,坐上一艘领地里的商船,只花了半个小时就到达了清流城。
小镇的码头已经修好了一期,现在有不少商人通过船只将南方的粮食运到小镇来贩卖。
罗德这次参加宴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将领地上出产的瓷器和白纸的名声打出去。
他准备先将这两件东西在贵族中贩卖,把这些傻有钱的贵族当韭菜割。
商船缓缓地驶入了清流城的码头。
罗德从商船上走了下来。
为了参加这次宴会,他还精心打扮了一番,身上穿的是黑色绵羊的毛织成的衣服,用金线绣上花纹作为装饰,在胸口的位置绣着罗德的族徽,一只腾云驾雾的金龙。
诺德人大多都喜欢黑色,这可能和巨龙的颜色有关。
靴子是用剑齿虎的皮毛缝制而成,既能彰显尊贵和财富,还能展现力量。
罗德整理了一下他被吹乱的狼皮披风,回头看了眼旁边的“灰火”雷蒙。
巴隆他们让他带着雷蒙充当护卫,说是带着这样一个出名的人当护卫,会比较有面子。
会不会有面子,罗德不知道,反正关注度和回头率还是很高。
有这样一个浑身都是伤痕的壮汉跟在身边,周围的人都忍不住会多看他们几眼。
在这个世界,伤疤真的算得上是一个男人的荣耀记号,像雷蒙这样脸上都布满伤疤,左眼还被箭矢射穿,却还是能够活着的人,就算不认识他,也会在心里把他当做真正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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