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侯,或者说在现在一些远离都市喧嚣的充满着浓郁村土气息的村庄里,大家还是把看戏作为一件类似于过节性质的全民庆祝活动,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断然是不会去请戏班的,要不是一年一度的庙会,或者是村子里比较富裕或者地位尊贵人家的红白喜事。
大部分戏班都是流动的,他们风餐露宿,有生意的时候卖力演出,无事则忙着赶路,套用一句话就是,不再戏台上,就是在将要去戏台的路上。
其实戏业,包括一切说唱艺术,并不是按照现在分的如此详细,而其起源也来自于上古时代巫师们为祈祷上天而跳的一种舞蹈,当神话里的神逐渐变得人格化,历史化,本来只能出现在严肃高雅的祈神活动中的戏剧也慢慢深入进寻常百姓,成为了电影电视出现以前人们的主要娱乐休闲手段。
不过很不幸,唱戏的演员俗称戏子,他们的地位之地下,恐怕是现在这些受人尊敬,被万千少女少男风靡爱戴的明星所体会不到的。旧时戏业被称为贱业,是专门侍奉人的“玩意儿”,何谓贱业,像奴隶,*,理发师都被归之为一类。《元史·选举志》云:“倡优之家及患废疾,若犯十恶奸盗之人,不需应试。”由此可见,戏剧演员所受之歧视。
民间更是如此,视戏业之人为“下九流”,认为一人从戏,满族皆辱,艺人死后是不允许埋进祖坟的,俗话说“王八戏子吹鼓手,好汉不再台上走。”可是反过来,老百姓对戏剧艺术又非常喜爱,这就造成了一种看似非常可笑而矛盾的现象——“台上人人爱,台下遭人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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