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钟过去。
咔嗒!
开锁的响声回荡在灯光昏暗的走廊里。
雷回头看了一眼,十五米外警务室半掩的门里没有动静。
拧动发条,收回撞针,抽出开锁器。
开锁器有可能让锁报废,雷又试着按动锁舌。
运气不错,没搞砸。
皮鞋踩在地板上,声音不超过三十分贝,视野一片漆黑,黯淡的煤气灯光从窗外射进来,只能说聊胜于无。
雷摸索着按下开关,警司室亮堂起来。
除了里尔德,警察局附近没有其他人了,不用担心什么。
警司室正中央是一张纹饰简洁的柚木方桌,桌上放着没洗的珐琅杯、装红茶的铁盒、堆成一摞的文件。
雷找到办公桌边的抽屉,他曾经见过几次,格伦警司习惯把权限匙放在这里。权限匙可以调出分析机中储存的高权限资料,这玩意说重要也重要,其实很少用到,简单锁在抽屉里,保证它不被弄丢,就是合格的保存方式了。
雷调整了开锁器的撞头,抽屉的锁结构比门锁还简单。
两分钟过去,雷拉开抽屉,先看到的是一大摞信纸,最上面的一封笔记笨拙,显然出自孩子的手:“尊敬的格伦达里切先生……”
雷草草扫了一眼,有点惊讶。
毫无疑问的,格伦是个无能又昏聩的警司,不然也不至于在这位置待了十三年还没升职,并且连手下都多少有点瞧不起他。他视财如命,贪污受贿,就连雷的见习警员资格,也是戈登花钱找格伦走后门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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