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马蹄声响起, 原本在营地里或躺或坐休息的士兵迅速起来装备好了自己的武器。
他们的速度已经快,但是些骑兵的速度更快。
刘彻眯着眼睛看了看有些奇怪问:“些马怎么看上去跟汗血宝马有些相似?”
刘谈小心翼翼看了刘彻一眼,小声说:“……是我们之前弄的改良品种,就是用汗血宝马跟别的马杂交出来的。”
汗血宝马不适合作为战马, 但并不是说它所有的特点都不适宜作战, 想一想如果有一种马能有战马的耐和温顺, 外加汗血宝马的爆发,岂不是完美?
当然完美的马种在时只存在于想象, 但汗血宝马跟他马匹杂交出来的品种也的确不错, 爆发不如汗血宝马, 但也不差,所以刘谈直接就把种马作为精锐团的配备。
至于别的军队……对不起, 有么多马。
新马种一时半还养出么多, 且养出来的一批最好的肯定是要作为种·马,真的要用肯定要等两年才能全面配置。
刘彻倒是无所谓,他对汗血宝马的喜欢从得到些宝马开始就已经降温了, 现在他依旧喜欢汗血宝马,却不当成宝贝一不许别人触碰,至于杂交种……反正是为了打匈奴, 就什么可让他不高兴的。
骑兵临近的时候边步兵刚穿戴好自己的装备, 一时之间所有人都似乎有些不忍心继续看, 仿佛下一刻些步兵就惨死于马蹄之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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