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玛堡城下,明晃晃的一片,士兵们身上的铠甲和武器反射着耀眼的光芒。
维迪姆王子一马当先,列在队伍的最前端,与不远处正在列阵的敌军遥遥相望。
“王弟。”维迪姆王子道:“你认为,这场战斗怎么打?”
威尔森王子沉吟片刻后,道:“野外战我们没有多少优势,保守点的做法是应该退守城上,凭借城堡的险峻与居高临下,出动所有弓弩手抵抗。”
维迪姆王子笑道:“王弟你太保守了,我们有这么多卸风车和骑兵,难道还要让他们回到城里抵抗不成?我认为应该先动用他们给敌军一阵冲刷,击溃大部分敌军之后,我们再退守城上等敌军不力自退,到那个时候,敌军的士气已尽,我们再出动剩余的骑兵队追击他们。”
威尔森王子摇摇头,道:“这一次的冲刷完全没必要,我还是觉得我们应该选择就退回城内坚守,等到明早日出前他们就会退去,只要我们坚守到那个时候,也就算胜利了,到时候再派遣这些骑兵和卸风车队追击退兵。”
维迪姆王子大笑几声,道:“王弟你应该多读点书了,虽然我可能自小生活的环境没你好,不过我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过一本《罗马军制论》。只要有空闲时间,我就会把他拿出来好好阅读一番。现在虽然说不上是倒背如流,但总算也了其大意。敌军围城,在我军战力充裕的情况下,哪有不先派部队迎击而先退守城堡的道理——等这场战斗结束之后,我就把书借你,你也多读读吧,对你总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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