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顿接过约翰.坎贝尔将军递过来的一支火枪,放在手中仔细地端详起来。
约翰.坎贝尔对他说道:“这就是那个大唐共和国为叛党提供的武器,好像叫做什么sc-2,是唐人的型号,殖民地的民兵们一般管这个东西叫做‘闪电快枪’,因为比起一般的燧发火枪,这种火枪的射速要高多了,乔治.华盛顿也将装备这种武器的部队叫做‘快枪团’。”
克林顿查看了一下枪口,说道:“有好几条膛线的来复枪吗?就是这东西在我们进攻布鲁克林的时候给我们带来了大量的伤亡。”
坎贝尔点头道:“没错,来复枪的射程和精准要胜过列兵的滑膛枪,所以当叛军在正面用这种火枪对我们进行射击的时候,我们的人损失相当重。”
克林顿道:“我印象中的来复枪射速很低,因为膛线的缘故,往里面塞子弹是非常麻烦的,可是叛军们却可以用这种火枪打出我们滑膛枪几倍的火力,这是为什么?”
坎贝尔之前负责审问了那些被俘的快枪团士兵,所以sc-2步枪的操作方法他已经明白了,坎贝尔从口袋中逃出了一发纸壳弹,拿过步枪为克林顿演示道:“唐人的设计师很聪明,他们将弹头、发射药和底火用硝化纸套在了一起,射击的时候只需要将这个带着子弹的纸筒塞进枪机里,然后扣动扳机子弹就发射出去了。射击完了之后,他们直接打开枪机,塞入另一个颗子弹,上膛后可以继续击发。因为枪管的残渣残留并不是特别厉害,所以这些叛军往往开了三四枪之后才清理枪管。这样一来,叛军的快枪团在射击步骤上比我们省了好几步。所以他们可以用我们的士兵四五倍的速度开枪,造成的火力就相当可观了。”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