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缉的嫌疑人之所以冒险开枪是有原因的, 他从来没有被一条狗追得么狼狈过!
不,身后那条若隐若现的狼犬,都他妈的不能用狗来形容, 那简直就是一条吃人的野狼。
逃窜青年吸了东西,身体状态欠佳,加上狼犬带给他的毛骨悚然的觉,以至于他跑了段路就觉得小腿软, 身体在打摆子。
没有办法之下,所以才慌张地选择开了枪。
乱飞的子弹对奥狄斯有用吗?
没有的, 不过他被激怒了。
记忆深处也有样的枪响, 几乎要了他的条命, 他死了, 就没有后来的切, 也不会遇到甜到他心里去的亚历山大。
个人类该死。
奥狄斯露出獠牙,从喉咙里发出了令人恐惧的咆哮声,虽然不北极熊那么浑厚,也不雄狮那么有力,非常嘹亮凶狠,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击溃嫌疑人的心理素质。
乔七夕循声疾追, 只见他四肢快光影, 修长轻盈的身形富有节奏地起伏,往压低的头颅随着驰骋的速度一点一点。
是赛道上最常见规范的姿势,常常用于比赛, 不同于赛道上速度定输赢,持证上岗的警犬则l是速度定生死,不是他死就是嫌疑人死。
嫌疑人跨过马路, 跨过田坎,头扎进了玉米,是自寻死路!
奥狄斯之不敢追得太紧,就是因为害怕暴露自己的行踪,让对方有机会瞄准自己,现在进了玉米,那就是他的狩猎天堂。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