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叫林强,俺不是一个长枪手,俺只是一个奴仆。之前俺到镇里大户人家张氏家族做雇工,双方约定按月结算薪酬。然而,俺做着做着,东家不愿意了,说“年景不好”要修改契约。
俺觉着做人要本分,心想反正再去别处做雇工,也不稳定,少算就少算点吧。人家大户人家应该不缺我俺这点工钱,便答应了。虽然日子有点紧巴巴,但是还能勉强度日。
结果前些日子在外地当大官的张家二老爷从外地回来了,听说家里的雇工统一修改契约。俺不太识字,只好找镇里的后生帮俺念了一遍,结果每句话我都能听懂,愣是没听明白这契约到底写的什么内容。
俺只好花一点钱,请后生解释解释。那后生冷笑道:“你这是卖身契约,你签了这契约以后,就是张家的人了。但是,张家并不负责你的吃穿住用诸事。若是有了疾病损伤,还需你自行花钱治疗。”
俺一听,就奇了怪了,问道:“听你这么说,俺不是卖身张家做了奴仆了吗?怎么还不管吃穿和看病钱?”
那后世听了,笑道:“你想当奴仆,人家老张家也不要啊。你听说过后金没有?哪里的人想自称奴才,非得是大官不成,并且最好是满人才好。你这厮还想当人家老张家的奴仆,也不撒泡尿照一照自己?”
“那这契约到底写的是啥?”俺更奇怪了,俺自知命贱,给人家卖命人家都不要,还待怎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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