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三更五鼓,南阳城,校场内灯火通明,照的如同白昼一般。
任千总举着一碗酒,面对麾下的“毛葫芦”,高声喊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兄弟们追随俺已久,如今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
“只要拿下此贼,到时候兄弟我加官进爵姑且不说,大伙也都能沾沾光。只要出战,每人赏银二两,首级功劳另论。”
他麾下这些人都是山沟里的山民,素来以杀人为业。
往日厮杀等闲之事,闻言不由嗷嗷叫道:“千总无虑,只要赏银到位,我等性命都卖与千总便是。”
任千总见士气可用,便大喝一声:“干!”
遂把碗里的酒一饮而尽,把那盛酒的陶碗一把摔个粉碎。
“干!”众毛葫芦亦气势如虹,把酒一饮而尽,把陶碗摔个粉碎。
于是,任千总便率领这五百精锐,持枪携矢,轻装出城。
这伙士卒是典型的“毛葫芦”造型,缠头裹脑,赤脚绑腿。腿部和身上绑有竹片,充当简易的铠甲使用。
这种装束虽然比不得北方边军的快马铁甲,倒也颇为适应当地气候和地形。
任千总带着他们口衔枚,悄悄出了南阳府,借着昏暗的星月,一路向义军营地摸去。
等到摸到跟前,只见营地之中一片漆黑,静悄悄没有一点声音。
任千总犹豫了一下,正好下令攻进去。
却不料一声炮响,营地乍然一亮,只见一队人马早埋伏中营中。
任千总一惊,正待要走。又有一阵呼喊声传来:“休走了劫营的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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