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来人往的街道,到处都是的商店。一个人就算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看着,这种滚滚红尘的感觉,会让人多久都看不腻。
但是,如果让这人城市到乡村去生活,不到一星期他就会崩溃。在没有街道,没有ktv,没有酒吧,网络信号时有时无的乡村,和呆在监狱差不多。
然而,李飞南在大年农场呆了两年了!
能够让他在这留下的唯一理由,就是这里有个在城市永远都体会不到的乐趣――打猎!
农场四面环山,等于是被山岭包裹在里面,山中的植物茂密,动物也极多。附近山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在山中打猎的习惯。
起先李飞南是在山民的带领下上山打猎。哪知一接触后,他就疯狂的喜欢上了这项运动。于是花钱在山民手中买了一杆鸟铳,没事就上山打猎。
如今已是秋季,猎物在这个时候大多膘肥体壮,味道肥美。
李飞南大清早起床,穿上一身很精神的迷彩服,背上一个背包,再拿上鸟铳,从农场宿舍中出发,准备上山。
谁知道刚在农场小道上走几步就被陶元叫下。
“李飞南,你又想旷工吗?”
李飞南听声音就知道是谁,这人的鸭子一样的嗓音实在太有特色了。仗着自己是农场老板女婿的身份老和他过不去。
“百合的育种工作已经完成了,玫瑰已经开收获完了。今天没我什么事,我为什么不能进山?”李飞南反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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