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有窦钟细心照顾,断壁处的伤势已然痊愈,就是行动尚有些不适应,不过有窦钟随身陪同,做她断掉的左臂,简直比自己的手还好用。
饭桌上,大家围在一起,气氛融洽而热闹,当然,除了某两个人以外。
不就是一个鸡腿嘛,又不是什么珍馐美味,萧倚楼却和赝月在那里争抢不休。
那鸡腿从赝月的筷子下跑到轩萧倚楼的手中,再从萧倚楼手里转移到赝月的筷子下,可怜的鸡腿,同时也是幸福的鸡腿,被两大美男争抢,也算不枉此生了。
轩辕梦懒得管他们,他们爱抢就让他们抢去,满桌的丰盛菜肴,只惦着鸡腿的是傻瓜。
还是血瞳聪明,一个劲地埋头苦吃,不闹腾,不聊天,也不眉目传情,此时此刻在他心中,没有比吃更重要的了。
人生难得享受欢愉,明日还不知会怎样,与其愁眉苦脸得过每一天,倒不如开开心心的,省得后悔。
所以说,只看表面,血瞳未必聪明,但若是看本质,再做诸人当中,没有人能比血瞳还聪明的,血瞳生来就已领悟得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事来明日愁的最高境界。
正打算仿效血瞳,也来个埋头苦吃,脑袋还未底下,就见那边正激烈争抢鸡腿的两人,一声惊呼,然后眼睁睁看着鸡腿在半空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最终,华丽丽的掉进了轩辕梦面前的饭碗。
两人的脸色顿时变得五彩斑斓,他们辛辛苦苦争抢了半天,结果被轩辕梦捡了个现成的便宜——这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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