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如昔脚踩自动悬浮车,与那男人站直的时候高度差不多, 此时却只能低头看着伏跪在地的他。
她盯着他低垂的头, 沿着黑色工作服上衣敞开的领口看到了一排清晰的条码。
帝国律法规定, 奴隶比平民更低一等, 没有人身自由,没有姓氏,不能拥有私人财产,是隶属于主人的附庸, 可以被主人随意买卖馈赠,甚至虐待杀戮。最初的奴隶来源是罪犯和战俘。只要父母一方是奴隶, 所生子女也只能是奴隶, 几乎再无翻身的可能。
有许多严苛法令, 束缚限制奴隶的身心,时刻昭示着奴隶与其他阶层的差别。
奴隶从出生起七日内就必须到出生地的奴隶管理司纹刻条码,奴隶可以没有名字不知父母,却必须有主人。
条码就像所有商品一样,有着科学的编码原则,记录奴隶的亲缘关系, 避免配种时因血缘太近产生残次品。倒退几百年这些条码是直接烙印, 而现在温和许多, 以一种几乎无痛的激光微雕技术, 将定位芯片和条码纹刻在颈项主动脉附近的肌肤内层,同时外显在皮肤上着色。这样即使烧伤损毁了大部分,也能够凭借先进的科学仪器从剩余的部分辨别奴隶的各种信息。事实上, 除非是奴隶不想活了自己砍断脖子,否则几乎无法破坏这伴随终生刻入血脉的记号,只有死亡才能摆脱奴隶的身份。
律法规定奴隶不能随意使用公共场所的任何福利设施,包括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座椅。哪怕一辆车厢空空如也,奴隶若想乘车就只能是站着,不能碰触只有平民及以上阶层才能使用的那些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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