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冈藩是大藩,石高为四十七万三千石。
因此,杨振跟黑田忠之达成的条约第二条,就要求他派一名家臣回去,征集到四十七万三千石稻米或者价值四十七万三千石稻米的金银、铜器、绸缎布帛、硫磺硝石等物资,才能将其本人及其家臣藩士们放还。
至于福冈藩藩主黑田忠之率领参战的农兵足轻,死掉的,但凡尸首能找到,杨振一概允许他们将来带回。
但是活着的九百多人,放归他们的条件跟松浦氏的家兵是一样的,不管年龄大小,一概十石稻米或者十石硫磺一个人。
福冈藩藩主黑田忠之的领地最大,石数最高,需要支付的赔款与赎金也最多。
但是此人稍经思考,一咬牙,就在约书上签字画押,全部答应了杨振的要求。
黑田忠之缔约之后,同属筑前国黑田家的秋月藩藩主黑田长兴、东莲寺藩藩主黑田高政,自然也没有二话了。
因为秋月藩石高为五万石,东莲寺藩的石高为四万石,比他们出身的福冈藩本藩要少多了。
这一点在过去,意味着他们在本藩面前地位低下,也一直是他们的心病。
但是现在,则成了值得庆幸的一件事情。
虽然对于他们这样的小藩来说,短时间内要征集到四万石或者五万石稻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是杨振跟他们订立的条款里面,也有很大的辗转腾挪的空间,并不是非要稻米不可。
硫磺可以,硝石可以,黄金白银可以,铜器也可以,甚至连绸缎布帛、耕牛在战马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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