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生活的很是顺手,方曾体贴,方致远聪明懂事,家里家外都由着陈墨当家作主。陈墨本就是主意正的,现在这样的生活虽然比平时可能会累些,可也更安心满足一些。
晚上方曾和陈墨照样做造人运动,两个人是新婚,方曾正在兴头上,一吃完饭,眼睛就没离开过陈墨。陈墨被看的头都不敢抬了,好在方致远不是个真少年,很理解他舅舅和两只手做了二十几年的好伙伴。开了荤,自然是迫不及待的。
方致远可不想做电灯泡,还是那种一千瓦闪闪发亮的大灯。所以,他早早的就回了屋子,拿了纸笔没事情做就练练字。毕竟,他虽然认识字,可写出来的字却跌出了平均读书人的水准。
为此,他这几年有时间就开始练字。现在虽然字说不上多好看,可也能稍稍拿出手了。他这几年还让方曾认字,方曾现在已经认识常用的字了。可字写的却是不敢恭维,因为他年纪大了,也就没心思练字。方曾容易满足,他认为自己本来字都不识,现在好歹认全了字已经很不错了,他又不是读书人,也不用上写字的时候,就没了练字的动力。
三天回门是这儿的习俗,方曾早早的备好了东西,当天一大早就带着陈墨回娘家去了。陈墨本想让方致远也跟着去的,方致远觉得陈墨长大第一次离家这么久,回去一定有话要说。他这个外甥就不去给陈家添麻烦了,以后反正有的是时候去,没得非得现在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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