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勃利农村和双鸭山,那是两起不该发生的杀人案。
因为我的身体逐渐好转要找工作,舅妈每天都去拉小车挣钱了,我怎么能在家呆着呢?经商量,二舅让我去勃利农村刘家找工作。
我是一个人去勃利农村刘家。也许是朋友和亲戚的关系,一家人对我即尊重又热情,吃住那是没问题的。而刘家大爷给找了一份记工分的活,每天只有去生产队报到,然后去地里扒苞米穗,用竹签子一穗穗的扒着。那好大一片地躺着趟趟的苞米秸,要认真的在棵棵苞米秸中找玉米穗,要把玉米穗的皮扒掉,剩下的玉米棒扔成堆,以便来车拉走。
关键是那些撂倒和站着的苞米棵,再没有任何人来收获,只有我一人工作,显得格外的寂寞和恐惧。手起茧子被竹签磨出血泡了,有时碰到就疼痛难忍,而这要比起在兵团水库建大坝,拉着那小四轮车奔跑要轻松得多了。可经过一天的努力,挣不到一元钱,真有些是得不偿失的。
晚上,我向刘大爷提出要去华南林业局工作,而他看到我戴着近视镜有些担心,担心我在采伐木材时会伤及生命,,为了对二舅交代,他坚持不让我去华南林业局工作。可一件伤及生命的杀人案,突然发生了。
在刘家屯有个姓李的单身汉,所谓单身是没有老伴和孩子,只是与侄和侄媳在一起生活。屯干部让他每天看护集体即将收获的粮食,对于敢于盗窃集体粮食的行为没收和处罚。李老汉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他对集体的财产包括粮食的监督非常负责,经常没收了一些敢于盗窃和捡来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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