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法国宫廷及上流社会的名媛淑女对西班牙长筒丝袜的迷恋几近疯狂,其中以红色、橙色、紫色为上品。但事实上,丝袜的使用者主要是她们的丈夫和情人。
那时一个标准阿飞的打扮是:艳丽的膨松短裤、最新潮的长筒丝袜(有时露出缎带蝴蝶结固定的袜口)和锃光瓦亮的高跟鞋,脸上还抹着厚厚的雪花膏、涂着胭脂口红,后来曾流行过杂色长袜,两条腿颜色相异,五颜六色的。真所谓两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雌雄。
16世纪,为不让那些忙于编袜子的女教众们专心礼拜,英格兰的一位牧师发明了一种机械编织机。这个机器成了英国国宝,任何想把它偷到国外的人,都将被处以极刑。鲜血染红了编织机,亡命徒们还是带着它乘着五月花号来到了美洲大陆。
18世纪,著名英国文学家约翰逊(samuel·johnson)是信史上第一个恋袜狂。他的12行诗专为丝袜而写,其中一句相当露骨:the silk stockings and white bosom sofa ctrese *** cite my amorous propensities.意思说丝袜引人食指大动、情yu相随。
一战后,一个摩登时代到来,由于成衣的普及,时尚不再是上流社会的特权,下层妇女们纷纷起来闹革命。女人的下半身衣裙开始了缩水运动,以前的曳地长裙开始向大腿方向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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