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卫国他们接下来又讨论了一下人事安排。大规模的人员调整难以实施,也没有这个必要,所以只是局部做些调整。
于老根说:“团座,新来的张长贵是把好手。只要伤好了,一定能顶大用。”张长贵原是任县长的保镖,一手快慢机用的很是消魂,在与马贼的枪战中负伤,被郑卫国趁机网到帐下。好在伤得不重,应该用不了多久就可以上战场。
当年唐太宗对薛仁贵说,朕不欢喜得辽东,欢喜得将军。郑卫国现在深有体会,他想对张长贵说,俺不希罕那三马车财宝,俺就希罕你。汗!这么肉麻基情的话他当然说不出口。郑卫国点点头,笑道:“不错,我打算让他来当警卫班班长,由团部直属。”
于老根说:“哪柱子呢?他一直跟着你,用起来也顺手。要不让张长贵当个排长吧!”
郑卫国笑着摇摇头,说:“柱子的性格太毛糙了,不适合当班长。我打算让他当一段时间的警卫员,要是有长进,再放出去也不迟。”
于老根忙点点头,说:“还是团座考虑周详。既然要磨一磨柱子的脾性,那长贵兄弟就是最好的人选!”
任命张长贵当班长,一来可以拉拢这个武力值不错的家伙,二来也可以告诉那些新人,只好有本事,就不用担心没有出头的机会。同时这也符合郑卫国当特种兵少校时的习惯。那个时候,他选人的唯一标准就是你有没有那个本事,所以他的团队总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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