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僻小径,两匹被打伤了腿,倒在地上的脚力,一个脑袋被打烂的死尸,一个匍匐在地的年轻人,再加上对面,高举大棍的黑大汉,构成了一副完美的抢劫凶杀案现场。那位匍匐在地的年轻人,不过二十来岁年纪,生的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倒是个一等俊美人物。若是在个诗会雅集上出现,或许能让不少姐儿多看几眼,只是那单薄的身子骨,怎么看也不会是对面手拿大棍的大汉对手,在这种场合,模样可不如胳膊根好使。眼看自己也要步同伴后尘,被一棍子敲死,暴尸荒野,他不禁长叹一声“难道我的穿越之旅,刚刚开始,就要结束了?好歹也要让我死的英雄一点,被个打杠子的一棒子擂死,这算怎么回事啊?”
这大汉的模样凶恶,身高体健,如果用这年轻人前世擅长的方式描述,那就是:见此人,身高足有一丈二,膀乍腰圆有力量,脑袋瓜子赛麦斗,俩眼一瞪赛铃铛。胳膊好像房上的檩,拳头好像打油的夯,巴掌足有簸箕大,手指头扑扑愣愣棒槌长。
这位前世名叫高国胜,今世名叫李炎卿的年轻人,本来是21世纪天朝曲艺团的诵说演员,结果遭遇意外,穿越到了明朝,附体在这个名叫李炎卿的倒霉蛋身上。这李公子虽然生的面相好,某方面的本钱也足,可惜命运不济。家里本是个有钱的人家,可是老爹就不怎么靠谱,将家产挥霍了一多半后一死了之。李公子自己又是专喜寻芳,使银钱全不知计划,将个家就彻底败了。又遇到一出仙人跳的戏码,连那女人的边都没摸到,就被男人抓了现行。为了赔偿了事,将最后的家产都搭了进去。到最后只剩下一个丫鬟一个书童,外加几百两卖房的银子。三个人找了个小房子安身,为了生活,李公子學人去放高利贷,把银子借给了一位名叫刘朝佐的举人,资助他去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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