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白虎伏地洗尽铅华的竺妹妹萝卜黄瓜冬瓜
归海一刀这辈子第一个敬畏的人,是已经驾崩被尊为太宗的先皇,他这辈子也忘不了当年二十岁的自己和其他同伴第一次进紫宸殿,仰望那高高在上的皇帝,虽然当时太宗皇帝看都没看自己这些小人物,只顾埋首批改奏折,可对于归海一刀这个胡人出身的武夫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皇帝就该是这样。
偶尔无聊细细学着一些老夫子追究起何为人生,归海一刀也自有一得,自己这辈子一分是为了十年前已经老死的醉鬼老爹,两分是为了出人头地做一个能享受荣华的富贵之人,三分只为了现在妻儿子nv,剩下的便是效忠陛下了。
裴行检将军每每叹自己愚忠时,归海一刀口上不说,心里却有着旁人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恩,另外还有一丝得意,套用陛下闲暇时的笑语,你归海一刀就是天生做打手狗ui子的命。
这话说到归海一刀心里了,别提多带劲了。
归海一刀是胡人,可从小就跟唐人小孩在一起,在自己懂事的时候,那个整天醉的稀里糊涂的老爹突然有一天清醒了不醉了,把自己叫过去,见面第一句话就是,你命贱,别跟汉人比。那时候的一刀小啊,还没有成为那个晋王殿下身边的“狂刀”,i下里被长安地痞称为“狗刀”,意思是晋王脚边含着刀的狗。
别人欺负自己了,归海一刀就加倍的还回去,一来二去,总有踢到板的时候,这之后一刀才理解醉鬼父亲,好好的学着一个在大唐生活的胡人应该有的退让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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