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镜本是怒气满满扭头打量挟持她的悍匪,可是一扭头吧,满腔怒火便像三伏天里被浇下一盆冰水,哧哧哧哧,火气消融了大半——不是她忽然大度起来,而是那晕倒的悍匪,实在是宝镜两辈子加起来都没见过的极品美男。
不管承不承认,这个操蛋的世界是看脸的,美女往往持宠而娇,美男再混蛋,也总有女人不要命般往上扑。
宝镜算不上花痴,但美色当前,她也忍不住要多看两眼。
晕倒的男人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昏迷中的仍然戾气不减,包裹在迷彩服下的身躯可以隐隐窥得精干有力的轮廓,宝镜用手比划了一下,男人虽然躺在地上蜷缩着,身高起码有一米八以上。
虽然人家昏迷了,宝镜的视线也只是飞快从从他脸上。多看一眼她心虚啊,这男人生得太好了。
不能仅用帅来形容,剑眉浓而上扬,鼻子挺直,刀削斧刻般的脸部轮廓,嘴唇生得美而多情,这样一个俊美的人物,偏偏又满身戾气,让人忍不住去遐想,当他睁开眼时,会是何等耀眼!
“呸,长得帅就能欺负小孩子了?”
宝镜回过神来就忍不住踹了踹昏迷的男人,刚才抵在她后腰的,哪里是什么枪呀,分明是一块长石头。身上的迷彩服破破烂烂,腰上缠着一圈纱布,渗出一大片血迹。
男人脸色苍白,眉头紧皱似在忍耐剧痛,看来是腰间伤口崩裂了,失血过多导致了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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