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这么大事,总要给点解释什么的,在当天晚上,明山电视台播出了专题新闻。新闻的主题就是此次聚众闹事事件,新闻中给事件的定性是,‘一小撮心怀不轨,对社会不满的无业青年,妄图通过自杀事件要挟政府,索要40万元赔偿款,在无理要求被拒绝之后,引发了此次打砸抢烧暴力事件!’
在新闻中,出现大量的特写镜头,比如被砸得满目疮痍的市政府大楼,比如破碎的窗户,比如烧毁的办公室,比如负伤流血的武警战士,比如头上包着绷带躺在病床上的警察,比如四脚朝天被烧得只剩下车架的警车等,重点突出此次打砸抢烧事件的危害,对社会正常秩序的破坏,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害!
至于那‘一小撮’,选了几个低头认罪,悔恨万分的镜头,甚至连姓名都没有交代,一概用犯罪分子指代。
明山市在封闭状态下开始在有线电视各频道循环播放此新闻专题。
三天之后,中央台在黄金时间播出了尹丽娟死亡事件的案情,只有案情,一语也未提及其他。其说法与路南所的说法一致,只不过更详细,细节更丰富,该案件在被最后定义的时候,十分荣幸的获得了一个新发明词汇——‘自主性高坠’。
这事上了中央台,自然更引人注意,广大网民去网上一搜,经过人肉和翻墙,很容易就发现里面别有洞天,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各种质疑和争论围绕官方案情以及网上流传的消息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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