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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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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戮其实从来就没有什么美感,纯粹的野蛮反而效率更高,被华族认为是野蛮的游牧部落文化就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一千多骑兵如箭矢般刺入小镇中,可谓是如死神之镰一般,所过之处只会留下满地蛮子的尸体。

他们使用的特制栓动式步枪和子弹都是猎杀的好帮手,射程极远且穿透性和杀伤效果都极为优异,再加上他们人均神枪手的恐怖射击精准度。杀蛮子,对他们来说跟打靶子差不多。

自从枪械出现后,他们曾经引以为傲的骑射技术就迅速没落了,若不是有些个聪明的部落勇士发现了栓动式步枪用起来的感觉和搭弓射箭差不多,让他们找到了新的精神寄托,那么让农耕文明头痛了数千年的游牧部落骑射技艺可真的就要消亡了。

其实也差不太多,以前是射箭,现在是射子弹。

以前搭弓,现在拉大栓......这样倒是显得更真男人。ru

有道是:真男人就应该机瞄拉大栓!

照这么说,这帮骑兵个个都是真男人。

他们驰骋在小镇宽敞的道路上,收割着生命,在高速移动中的战马上,随手一枪就是爆头,这种惊人之举他们每一个骑兵都可以做到,甚至都习以为常了,打出一枪便不再多看一眼,直接拉栓上膛,转而就把枪口指向另一个目标,周而复始。

甚至战马冲过去的时候,那个被爆头的蛮子还僵硬着没有倒下,只有脑袋上的一个血窟窿在滋滋冒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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