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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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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刘备的话,陈暮也不得不佩服。

确定身体有病或者体弱者,他可以把马匹让给别人,自己步行。而如果是逃兵,则毫不犹豫果断斩之。

前者是事出有因,刘备则报以仁义。后者则是原则问题,不容妥协。

难怪后来三分天下,以微末起事的刘备能成为开国之君。大是大非分得非常清楚,在关键时刻亦能做出决断,果真有君王之风。

可笑的是后世很多人还以为刘备这皇帝是哭来的,却不知道能做开国皇帝者,无不是雄才大略。

就连曹操青梅煮酒,自己都承认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尔,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又怎么能评判那时的英雄豪杰呢?

刘备一曲人马加上一千多俘虏再次出发,开始加速急行军。

现代人跑42公里的马拉松能够3小时跑完全程,平均用时7小时,是因为现代人的身体素质其实远比古人强得多,餐餐大鱼大肉,营养更得上。

而古人吃不饱穿不暖,多以谷物充饥,肉食条件不太好,耐力要差一些。按照很多名将选兵方式,在全副武装下能达到每小时3公里的行进速度,就已经算是精锐士卒。

比如《荀子·议兵》提到战国时期魏国选魏武卒的条件是“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

翻译一下就是身穿三层护身铠甲,手操十二石力度的强弩,腰挎装有五十支箭的箭囊,肩荷平戈,冠戴头盔,身佩宝剑,带上三日的口粮,半日急行一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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