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日,刘振明和姬丽各乘一骑,带着搜刮来而来食物净水,朝多伦多而去,他们身后,则是熊熊燃烧的农场。
一日无话,直到第二日下午、美国调查局的特工才赶到了克尔瑞的农场。
为首一人四十来岁,带着牛仔帽,也不穿正装,此人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翻开皮肉,看起来很恐怖,千万不要小看他,这人虽然没有佩戴任何的肩章,但是一边的十多名特工在他面前都是老老实实的。
这人是罗斯福的老朋友本杰明,三年前,美西战争的时候,罗斯福组建了一个包括西部牛仔老朋友和东部常青藤老校友的兵团,号称美国第一志愿骑兵旅。
罗斯福这个志愿旅,在古巴的两场战役中都很出彩,经过激烈的白刃战攻占了圣胡安山,本杰明就是在那场战役中,脸上吃了一刀。
本杰明是西部牛仔出生,在西部的时候,曾经独生一人杀死过五十名马匪,他的拔枪术练得出神入化,一个呼吸之间,他都能够开枪射杀敌人。
当然,作为这次追杀的领头人,本杰明本领不止这一些,他还擅长追踪,像刘振明这样的菜鸟,一路上留下的踪迹还是很多的,本杰明领着人轻易的追到了这里。
本杰明习惯性的将银色外壳的柯尔特左轮手枪在指尖轻轻转着。
“把消息传过去,让他们尽快赶来,目标已经找到,应该是向多伦多而去!”本杰明嗖的一声,就已经将枪收入了胯间的枪套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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