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海和阿牛初开始跑动时,和敌人的距离是30多米远,不过很快的,那敌手已经是坠在阿牛的身后20多米远的地方了。
敌手能这么快的缩短距离,除了有着不到30岁的年轻人的体魄之外,还因为敌手的脚上是穿有鞋子,奔跑时可以无所顾忌。
而杨大海他们,则都是赤着脚,哪怕是逃命时所产生的坚韧意志力,可以抵制住一些肢体的疼痛,但神级系统对于一些剧痛的本能反应,还是会导致奔跑动作的失衡、导致奔跑速度的减慢。
这使得他两的奔跑速度,是肯定要比穿鞋时慢下不少;更何况作为四十岁左右的人,他们的正常跑速,也会弱于年轻人。
可即使是在这样的相对条件下,那个凭借着优势在快速接近阿牛的特务,当距离阿牛20米左右时,他已不再想浪费时间继续追赶了,他是直接抬手一枪,打向阿牛的皮股。
特务的本意就是:先把阿牛放倒,然后再去抓获他人,等所有人都擒获之后,再决定对这些人的‘杀、留’问题。
故而待看到阿牛中枪,并开始趔趄着往地上倒去的时候,这特务就不再关注阿牛,而是直接转向、去追赶起已经跑远的大宝和阿水。
那么他为什么不先追赶杨大海呢,杨大海不是距离他更近、更方便他尽快再解决一个人么。
这是因为大宝和阿水这时不但已经跑的更远了,而且那两人在听得杨大海大喊‘分开跑’之后,也是立刻分道扬镳、各自择路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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