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
陈成回想起最近总是出现在他梦境的胡服女子——他的救命恩人。
与那群追了他将近一千里的刺客一样,这位女侠,陈成同样也完全不知底细。
逃命逃得莫名其妙,活命活得同样莫名其妙。
唯有女侠飒爽的英姿,以及像是开了八倍“长腿特效”的大长腿,令他映像深刻。
《侠客行》的诗句情不自禁地就出现在他口中。
和过去一样,稍微长一点的诗,小陈只记得前四句或前八句,再往后都不记得了。
怔怔出神。
身边愈发高大魁梧的江森,听他吟诗的声音,脸上露出喜色:“五年了!五年了!二公子你终于重新作诗了!——记下来,我来找纸和笔记下来!”
“记个毛线啊!”14岁的陈成摆摆手。
江森困惑:“这又是别人写的?”
“嗯,李白写的。”
“写给谁的?”
“写给古惑仔的。”
江森:“……”
过了一会儿,江森感慨道:“二公子,我感觉吧,你知道的李白写的诗,恐怕比李白自己知道的还多。”
陈成:“……”
好像这话也没错,貌似去年和今年,三榜榜首李太白同志,发布新诗的频率越来越低了。
比周杰伦好不到哪去。
别人不知道原因,小陈倒是知道:因为此君跑去炼丹和练剑去了。
如果他仍然痴迷暴力与迷信,再不勤快点码字,很快就要从榜首的位置上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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