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春秋说的冠冕堂皇、义正言辞,很有一副比干、魏征附体的风采。
我打了人,而且还打对了。
为什么呢,因为我打的是乱臣贼子,是阉贼,阉党是不能干涉政事的,大家要讲道理对不对,可是这个刘宇呢,他勾结阉人,你说他该不该打。
孔圣人教导我们,遇到这种不要逼脸的人,你不打不成。
洪武太祖高皇帝说过,宦官干政的,死。
先皇帝弘治还曾立下碑石,明令禁止阉人干政。
有道理吧,有道理!
这是读书人的最高准则,对付这些不要脸的,三天不打他上房揭瓦,不但要打,而且要大打,打死了没鞭你尸体就不错了,你还想怎样。
就是这样清清白白、单单纯纯的想法。
所以叶春秋说,我无罪。
此时此刻,所有人目瞪口呆。
要知道,这时代毕竟不是一百年之后东林党专权的时候,那时候读书人最眼眉吐气,说你是阉党你就是阉党,不是也是。这个时代毕竟凡事要讲证据的。
就比如焦芳,他和刘瑾有暧昧,可是他的脑门上毕竟没有写着阉党两个字,他更不会将这一层关系提及,虽然会有人怀疑他和刘瑾有一腿,可是至少面子上,他却还是和阉人们保持着距离的。
现在的刘宇也是一样,他虽然走的是刘瑾的门路上的位,可毕竟刘瑾和他不过心照不宣罢了,难道还满世界嚷嚷不成?
甚至有时候,刘宇为了撇清一些关系,偶尔还要上书弹劾几个专权的太监呢,你说刘宇是阉党就是阉党,真把大家当白痴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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