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很远的距离,还有些看不出这深坑的尺寸,距离近了才知道,这坑光是长度,怕是就超过五百丈。
方赫不懂飞腾之法,不能像飞鸟一般在空中俯瞰,所以不知道这个深坑的形状,但是坊间传闻,这是黑莲佛祖打出的掌印。
一掌能将打出这么巨大的深崖?方赫不信,倒不是他没有见过世面,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他见过最厉害的高手是一位苦行僧,只是用一截芦苇杆儿,就将两百多山贼杀了个片甲不留,当然也动用过佛法,金光闪现,很是绚丽霸道。
这是高手,方赫觉得那苦行僧肯定已经是佛陀境界,倘若自己也有这本事,那天晚上主持和寺里的师兄弟们就不会被砍了脑袋。
至于眼前的深坑,方赫觉得肯定是自然形成的,那黑莲佛祖的信徒之所以这么说,只是为了吓唬人而已。
方赫不信,一万个不信。
与其相信这么夸张的事情,倒不如相信自己的柴刀。
外面什么都没有找到,说不定这下面会有好东西,虽然一开始方赫探头看下去,只能看到巨大无比,黑乎乎的一片,他都有点不敢下,想打退堂鼓。不过想到鼠头他们的生意,弄来几个法器就可以换一个金锭子,有了金锭子,够自己吃一年的。
一边是壮着胆子下去发财,一边是窝窝囊囊的回去,继续饿肚子,这两个选择方赫很容易就选择了前者。
他饿过肚子,不想再继续忍受那种痛苦,至于砍柴,砍一天也赚不了几个钱,只够买几个饼子。方赫想的是,反正自己已经破戒杀了人,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能吃一点肉?听人酒肉是绝配,自己是不是应该试试?还有,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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