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配说道:“明公质其妻、子可也。”
质者,人质是也。审配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把曹操的妻和子女作为人质留在邺县,然后放他去太原就任,这样就行了;难道说曹操还能不顾他的妻、子而背叛袁绍么?
把帐下将士的妻、子作为人质扣押一起,这是当下各方割据势力的惯常通用之法。
袁绍早前和公孙瓒第一次大战的时候,邺县曾被黑山军攻打,而当时袁绍帐下诸将的妻、子便都在邺县,还因为这件事情引起了其帐下诸将的慌张失措。
那么现在,依照这个惯例,将曹操的妻、子扣押在邺,不但能够满足放心让曹操去上任这事,让袁绍不再担心,而且还因为这是惯例,而不必伤了与曹操之间的和气。
审配的此策不算什么高明之策,但也是个不错的可行之法。
袁绍心道:“我亲统兵伐张飞燕,而不能灭之。飞燕此贼,小戆也。却其据太行山谷中,我纵再起大军,复往攻之,胜则无非得些穷山僻壤,於我好处不多;不胜则如刺在背,使我不能全力谋幽。孟德长於用兵,今其虽失东郡,用之得当,犹可为我御张飞燕,及逐白波黄巾也,唯城中流言四起,亦不可不信。正南此策甚佳,正可解吾为难。”
曹操擅长用兵,之前,他在东郡,袁绍之所以一再地支援他,为的就是想用他来阻止荀贞势力的扩张,现在曹操虽然阻止失败,可他用兵的才能还是在的,那么如果把他留在邺县,对袁绍来讲,确实有点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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