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汴京。
冬天时候,礼贤馆的梅花开得正艳,红的、白的、粉的,格外妖娆。北风呼啸,片片梅花跌落枝头,美得让人心惊。
这么美的景色,赵云张口,就想作诗。
猛地一顿,嗷嗷嗷,她在心里不住哀嚎。天呐,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慕容冲那种心理扭曲人士,也不是刘野猪那样荤腥不忌的大色鬼,而是要命的文艺青年啊文艺青年。
宽袍广袖,真冷。赵云打了个哆嗦,太冷了,李煜这具身体根适应不了汴京的严寒天气,寒气透骨,邪凉入体,从南到北却不知保养,这是养生之大忌。好吧,只是这样也就算了,活该她倒霉,忍忍也就是了,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李煜生了这样一副‘不作诗就会死星人’的文艺小心肝?
瞧吧。看到梅花,想要赋诗;看到梅花落后光秃秃的树枝,想要赋诗;看到踩成一滩泥的梅花瓣,还是想要赋诗……
梅花……赋诗……她受够了!
多诡异的爱好,该不会是李煜走得不甘心,所以把对诗词歌赋的执着留来了吧。这还真是很可能,记忆里的李煜也不曾对诗词痴狂成这样,也就是在和小姨偷情和刚刚来汴京的时候,有过一阵每时每刻要作诗的冲动……现在,可把她害苦了。
只知道,大冷天的,她的身体像是不受控制,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梅花树。
梅花……想着想着,她也有些痴了,梅花香自苦寒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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