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讨债,那就是喜闻乐见了,第二天这帮家伙也不回各自家了,全留下来一个个抱着算盘在那里计算自己家的损失,房子被毁的,东西被抢的,矿山胶园糖厂资源被掠夺的,还有因为战争耽误正常生意的损失…
总之干这个他们都是很拿手的,这可都是东南亚商界的诸侯级人物,一个个精明得很,就连杨丰说的精神损失费,遇难亲人抚慰金,所有只要能想到的东西都算上,然后各自迅速写好起诉书向大明帝国最高法院直接起诉倭国政府,要求倭国政府赔偿他们的损失。
既然杨丰都说了,倭国是大明帝国属国,而华人都是大明帝国子民,那么这也就属于帝国内部的民事诉讼范围,帝国最高法院立刻以最快速度受理,然后同样以最快速度做出判决,判决倭国政府全额赔偿,如果他们不赔偿,那么这些人就可以接着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杨丰就可以在这里拦路收费了。
除此之外还有香蕉票和各种军票。
这个也简单,这些家伙估计出各自手中的数量,直接报给大明帝国银行,至于实物回头再送来就是了,然后和大明帝国银行签了相应的协议,这些就算他们在大明帝国的存款了。接着由大明帝国银行向倭国政府要求按照最初承诺的汇率,也就是一蕉票兑换一叻币零点三后面带点零头克黄金,如果倭国政府不肯兑换,那么同样大明帝国银行会起诉倭国政府,大明帝国最高法院会做出合理判决,如果倭国政府不执行判决,那么大明帝国银行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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