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就停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上,周身雪白,要不是它的那只眼睛闪了一下红芒,我还真就没发现它。
看样子,这就是杂门的手段,我已经时刻处在了他们的监视下。
要是给我一杆猎枪,我一定一枪崩了这破鸟。
我想着,花家寨可是有几个猎户的家里还有那种长筒猎枪的,等我回到花家寨,就借一杆枪来,把这鸟先打下来再说。
今天正好碰到“街子天”——也就是所谓的集市日子,乡里赶集的人比较多,来来往往的,再加上背靠大雪山,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卖。
白小舞从小在省城里长大,还是第一次见到乡里人赶集,觉得新鲜的很,东张西望的很是开心。
我在集市上随便买了个背包,将行李什么的一股脑都塞到了背包里背着。
依照我的估计,杂门的人可能会在我们前往花家寨的路上对我动手。
等我到了马拉车的点,一问,果然,今天的车,都不去花家寨。
“为什么?”我皱起眉头,好奇的问。
“我们也不知道原因。”一个汉子敲着手里的旱烟杆子,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回答:“只知道有几匹马拉车过去,可走到一半儿路,马就死活不肯往前走了。你知道,寨子里有寨子里的规矩,可能那条路上犯了什么冲,牲口不愿意去。”
原来是这样。
动物的感知可比人类要强太多,而且天生的警觉性很强,可以提前预知到很多危险。一条路要是牛马都不愿意走,那赶车人也肯定不会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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