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是垦地的季节, 元今年和草原部落的一个少女成了伴侣。这会儿他也终于有两个人可以忙活了,楚智让小牛仔拉着犁地, 速度自然比其他人快了很多。这么一来他又开垦了两块地,五块地足够让他和色吃的了。
有了棉布和麻布之后, 大家也不再穿兽皮,第一累赘而且也没有布穿的舒服。不过棉布比较贵,需要整只的野猪才能换一件衣服。色疼惜楚智,用了一直罕见的金丝鸡换了二套棉衣,都是给楚智的。金丝鸡之所以珍贵,是因为鸡的全身羽毛都是金色的,而且这种鸡的产量很少, 一般用在举行大的仪式的时候, 做成羽毛冠戴在在头上。也有人专门扑捉了送给自己亲爱的人,以此来表达自己的爱慕。
楚智把小麦的种子均匀的洒在地里,他之前没种过所以也只能瞎子过河――瞎蒙。所以他只用了一袋子小麦,一袋子种了两亩地, 另外两亩一亩中了玉米, 一亩中了地瓜,还有一亩种了芋头和棉花。
烈的田靠近楚智家,犁地的时候用的是牛妈妈,所以速度也比人家快了不少。他们家的小麦种子和楚智家一样,前几天还跟楚智家换了骡子,现在吃豆腐可比之前方便多了。等田地弄好之后。接下来楚智和烈他们几乎整天去观察小麦田,毕竟第一次种, 很多事情还真不放心。
楚智和烈商量着在田的旁边挖一个水塘,不用多大有十二三米长度就成。这样一来可以浇水方便,再说了以后他们可以养鱼。色觉得这个事情无所谓,升倒是对养鱼有了兴趣。鱼也可以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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