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仕诚请到的几位证人都依次出了庭。
有两人证明了考勤和绩效的重要性, 这些可以说明,xx粮厂对于工人的工时和表现是有着严格要求的, 工人必须遵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这种命令和服从明显不只是劳务关系, 因为劳务关系中两个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之间是一种“劳务”与“报酬”的交换,有的只有协商,而没有管理。这两人中的一人是与原告方的一众人等在同一时期一起从xx劳务公司到xx粮厂工作的工人,后来却由于考勤和绩效不达标,而被xx粮厂开除。
还有两外两人是从前从其他劳务公司派遣去xx粮厂工作过的人,为了证明真正的派遣工人不会得到工作证、报名表, 还有工资条等等。
……
最后, 做总结陈述的时候,对方律师明显已经底气不足。
就只是一直重复着说:“双方不是劳动关系。”
然后一直东一句西一句地说,一会儿说档案,一会儿说保险, 看着很是可怜。
而刘仕诚的却是有理有据, 逻辑顺畅。
此案当庭宣判。
原告胜诉。
xx粮厂需要支付补偿金432.1234万元。
从审判庭出来之后,那一群工人一起围住了刘仕诚。
“真是谢谢你,刘律师。”
“多亏了你,才能拿到这钱。”
还有人说:“我给您送只羊吧!”
“我老家的烤小鸟很好吃。我回去让媳妇串几个,给您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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