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角鹿皮经过一番晾晒水煮,已经拥有了相当的柔韧程度。
当然,说起来论坚固肯定是比不上牛仔布的,但是在蛮荒大陆,这已经是简宁可以找到的最好的布料了。
毕竟兽皮要是没有经过处理,血糊拉丝的就往身上裹,没几天就会腐烂长虫……
娘的,找块东西裹身还这么不容易。
简宁一边揉搓着晒干后变得相当坚硬的红角鹿皮一边泪流满面地想。
她估计是因为自己没有鞣制皮毛,所以红角鹿皮晒干后硬得可以搭在树边都不会软倒。
现在只好用手沾上水一点点的把它搓软。
但是简宁又不敢直接把毛皮放到小溪里去,她怕这样以来红角鹿皮会湿滑得无法缝制。
只好和个傻逼一样盘坐在溪边,一点点地沾水来慢慢揉搓红角鹿皮。
小二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趴在岸边,尾巴饶有兴致地击打起了几朵水花,托着下巴观赏简宁工作时的英姿。
尼玛,会打猎了不起啊!会养家了不起啊!活得和地主老财似的,奴婢做活您还看着。
简宁一怒之下就冲小二黑比了个中指才继续劳作。
没想到这个举动居然被小二黑学走了。
接下来它就开始乐此不疲地对简宁竖中指,甚至是对自己竖,好像在考虑这个动作是不是有什么内在含义。
简宁很无语,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失算了,居然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小二黑的模仿能力是真的很强。
而且在发觉模仿简宁可以学会一种新的技巧,给生活质量带来很大的提高后,它就开始很热衷于模仿简宁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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