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救人的感觉很不美好。
尤其被迫救一个几次用箭对着自己的精灵,感觉更是糟糕透了。可比起被光明大陆上所有的精灵追杀,这种不痛快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人既然救回来了,就不能放着不管,死在自己家里,还不如见死不救。
可领主府里的所有人都以不能冒犯精灵为借口,躲得远远的。估计大家都想起了宋默上次扒精灵衣服的严重后果。这一次,除了上衣,有可能裤子也要扒,谁知道精灵醒来后,会不会发飙。连被老约翰洗过脑的随从们,都躲得不见踪影。
宋默憋了一肚子火,果然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等送走这个瘟神,他就裁员,全部炒鱿鱼!
宋默盘腿靠坐在窗前,抓着根玉米大口啃着,就像在啃某精灵的肉。
啃完了玉米,转头看向床上的杰里斯,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杰里斯,很养眼。
白皙得几乎透明的肌肤,浅金色的长发散落在雪白的床单上,眉毛的颜色比发色深,睫毛浓密,挺直的鼻梁下,是形状优美的唇,因为失血的关系,唇色有些苍白。
宋默靠坐在墙边,曲起一条腿,单臂搭在膝盖上,支着下巴。哪怕用最苛刻的目光来看,都没办法否认,杰里斯的确漂亮得无可挑剔。
在光明大陆,精灵被称为神明的宠儿,似乎并不是没有道理。
“神明的宠儿?”
宋默想起了某种长着翅膀的鸟-人,一样的漂亮,骄傲,不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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